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河南省直公积金和郑州市公积金区别)

郑州公积金和省直公积金区别

一、郑州公积金和省直公积金区别?

1、购买者不同: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由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金中心管理。

2、可用地点不同: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只要在省内买房,就算缴存地和购房地不同也可以使用;市公积金只能在市内用的,不能异地购房。

3、还贷方式不同:主要指组合贷款,如果是省直公积金商业贷款,在还款的时候可以先还商贷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如果是市直公积金商贷,还贷两种需要同时进行,不存在一方先还,一方后还的

4、贷款额度比例不同:市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70%,省公积金则占50%,很显然,市直公积比省直公积金高。

二、郑州省直公积金可以组合贷吗?

不支持。

目前部分楼盘可以支持市直和省直公积金,这里面能支持组合贷的比较少,一般情况下是支持市直的组合贷,只有极少数的楼盘可以支持省直的组合贷

三、河南省公积金账号能不能在郑州市公积金贷款?

听说现在全国统一了异地也可以用,建议去公积金处询问一下

四、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可以合并贷款吗?可以一起用吗

公积金分为两种,分别是省直公积金跟市公积金,比如在国企或者事业单位上班缴纳的通常是省直公积金,在私企上班缴纳的就是市公积金,二者都是可以用来申请贷款的。

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可以合并贷款吗?

可以,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可以合并贷款,合并的意思就是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比如买房的时候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人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申请,一方是省直公积金,一方是市公积金,那么贷款的时候就可以合并两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来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主要是看以夫妻双方中哪一方为主贷人,主贷一方缴存中心为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地址。

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合并贷款的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N倍数根据上一年度的个贷率确定)。

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若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一起的组合贷款,那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当一致。

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后,可以用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来对冲房贷,也可以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符合条件即可,但是要求贷款办理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专业代理公积金提取,保证在提取成功前不收任何费用; 2.你要提供身份证号,中文全名,提取金额,所属银行分行名称; 3.你先回到所在的单位向财务部门取公积金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需要有公司盖章; 4.我们会马上为你办理相关的资料《房管局备案,正规交税》; 5.手续办好后会有专人通知办理时间,提取人要准备好《公积金存折公积金提取表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银行办理,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即可进行提取,当天办理成功。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1、打开“豫事办”app,点击左上角位置切换至“河南省”,进入服务随行中的“公积金服务”,找到想要办理的公积金提取类型2、进入认证界面,进行“刷脸认证”。3、认证成功后,进入相应的公积金提取界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2023

2023年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不含贷款利息),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月实际还贷支出(含逾期贷款罚息)。

3、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4、离休、退休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5、出国定居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9、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的,提取额度可在患者医疗费支出范围内每年度一次性提取不超过3万元。

提取公积金的立案标准:

1、缴存时间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时间,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2、缴存额度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金额,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缴存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额度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3、提取事由标准: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事由,例如购买房产、医疗救助、租房贷款等;

4、其他标准: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其他的立案标准,例如年龄要求、住房产权等级要求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银行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